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诡怪?攻略的就是诡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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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六章 降智(理智)
    在他的尝试下,这种奇异阴气的特性也被暴露出来。
    来源於病死诡的阴气,能够裹挟细胞进行移动,並且还不会损害任何细胞。
    那些被阴气包裹的细胞,在移动的过程中保持著完整的形態和功能,没有任何损伤的跡象。
    就像是给细胞穿上了一件可以隨意操控的外骨骼。
    张贏的嘴角微微上扬。
    他那双诡眼露出一丝兴奋的神色。
    作为重点中学的理科生,他对细胞的分辨,自然是手拿把掐。红细胞、白细胞、血小板,这些在生物课本上学过无数次的东西,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。
    但对於抗体的提纯,他也没有什么把握。
    抗体是蛋白质,存在於血浆之中。他需要把血浆中的各种成分分离开来,只留下含有抗体的部分。
    这不光需要“看见”,还需要“分离”。
    张贏深吸一口气,开始了操作。
    他在手上血球內部操控阴气,將阴气分成几股,每股对准一类细胞。
    一股阴气包裹住红细胞,將它们从血液中拖拽出来,推到血球的左侧。
    一股阴气包裹住白细胞,將它们分离出来,推到血球的右侧。
    一股阴气包裹住血小板,將它们分离出来,推到血球的下方。
    红细胞、白细胞、血小板被强行从血液中分离出来。
    血球的中心位置,只剩下了半透明的、淡黄色的液体。
    血浆。
    到达这一步,他的理智就只剩下了8点。
    张贏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了。他的诡眼开始向外渗出血液,渗出的血液顺著眼角往下淌,在他的脸上留下两道暗红色的痕跡。
    但他没有停。
    透明的血浆还要继续提纯,难度就更大了。
    血浆里面含有多种成分。
    凝血蛋白、白蛋白、球蛋白,以及其他各种蛋白质和营养物质。
    他要的抗体存在於球蛋白中,確切地说,是存在於丙种球蛋白中。
    他需要把球蛋白从血浆中分离出来。
    想要分离出凝血蛋白和白蛋白,在实验室里通常的方法是通过空气凝固和沉淀分离。加入特定的试剂,让不同的蛋白质在特定的条件下沉淀出来。
    他现在又没有设备,能用的只有阴气。
    这让他犯了难。
    但他还是想进行尝试。既然阴气能裹挟细胞,那它能不能裹挟蛋白质?
    他操控阴气,探入血浆之中。
    血浆是半透明的,里面的东西肉眼看不见。但在他的诡眼视野中,那些不同种类的蛋白质呈现出不同的顏色和质地。
    凝血蛋白是一种絮状的物质,在血浆中飘浮,像一团团细小的棉絮。
    他操控阴气靠近那些絮状物。
    阴气包裹上去,像一张网一样將絮状物兜住。
    他轻轻一拉。
    凝血蛋白被阴气裹挟著,从血浆中被抓了出来。
    一股,两股,三股。他一点一点地將血浆中的凝血蛋白全部抓取出来,推到血球的角落里。
    血浆变得更加清澈了,留下了淡黄色的血清。
    “这阴气真是好用啊。”张贏低声感嘆了一句。
    他没有时间多感慨,继续操控阴气,在血清中进行下一步分离。
    血清里面最主要的是白蛋白和球蛋白。白蛋白是血清中含量最高的蛋白质,呈淡黄色,质地均匀。球蛋白的含量较少,呈乳光色,在血清中以一种弥散的状態存在。
    他操控阴气,將白蛋白抓出来。
    这个过程比抓凝血蛋白要难得多。白蛋白不是絮状物,而是一种均匀分布的物质,没有明显的边界。他需要用阴气像筛子一样,把白蛋白从血清中过滤出来。
    每一次过滤,他的理智值都会下降一点。
    8点。
    7点。
    白蛋白被他一点一点地分离出来,从血清中剥离。
    剩下的是乳光色的、略微粘稠的液体,球蛋白原液。
    球蛋白原液里面还含有多种球蛋白,他要的是丙种球蛋白,也就是抗体。
    丙种球蛋白是球蛋白中分子量最大的一种,它和其他球蛋白的区別在於分子大小和电荷性质。
    不过他已经无力做到把丙种球蛋白提取出来的地步了,现在这一步已经够用了。
    到这一步,他的掌心上只剩下了一小团的带乳光淡黄色液体。
    那液体只有几滴,在阳光下泛著微弱的光泽。
    他的理智只剩下了6点。
    他几乎是强撑著不让自己昏过去。
    这一小团原液虽然还有杂质,但已经可以说是粗製天花抗体原液了。
    如果直接输入沈玉刚的体內,可能会引发发热、过敏等一系列不良反应。
    但现在,无论是他所剩的精力,还是沈玉刚自身的时间,都不多了。
    沈玉刚的情况已经差到了极点。
    不能再等了!
    只能再赌一把了!
    张贏咬紧牙关,强撑著最后一点意识,將那团粗天花抗体原液凝成一根极细的针。
    针尖细如髮丝,针身透明中带著一丝乳光。
    张贏跪在沈玉刚身边,颤抖著右手,將那根针的针尖对准了沈玉刚脖子上暴起的血管。
    扎了下去。
    透明的液体从针身中缓缓注入,流入沈玉刚的血管。
    沈玉刚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一下,像是有电流通过了他的全身。他的手指猛地蜷缩起来,脚趾也跟著蜷缩,整个人的身体弓成了一个弧形。
    然后,他又瘫软了下去,一动不动。
    张贏死死盯著沈玉刚的脸。
    一秒。
    两秒。
    三秒。
    沈玉刚脸上的脓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乾瘪、收缩、脱落。
    那些鼓胀的脓皰像是被放了气的气球,从饱满变得乾瘪,从乾瘪变成一层薄薄的皮,从脸上剥落下来,露出下面新生的粉红色皮肤。
    红疹也在消退,从深红变浅红,从浅红变淡粉,最后完全消失。
    从张贏血液中诞生的抗体功能格外的强大。
    沈玉刚的呼吸开始变得平稳。
    他活过来了。
    张贏看到这一幕,整个人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一样。
    他一屁股坐在了黄土路面上。
    诡域支撑不住了。
    地面上的血湖开始乾涸。
    他掌心的血球也消散了,最后一点血液从他的指缝间滴落,滴在黄土上,很快就被吸乾了。
    诡眼关闭了。
    眼前的景象仿佛被蒙上了一层薄纱。
    耳边的声音变得遥远而模糊,像是隔著一层厚厚的棉花。他能听到风的声音,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,能听到沈玉刚逐渐平稳的呼吸声。
    但这些声音都在远去,越来越远。
    张贏的身体往后一仰,靠在了墙壁上。
    他没有昏过去,但离昏过去也不远了。他的意识还在,但就像一盏快要燃尽的油灯,只有最后一丝火苗在风中摇曳。
    他静静地坐著,等待著自己恢復一点力气。
    抗体已经注入沈玉刚体內了。
    剩下的事情,就看沈玉刚自己了。
    噠,噠,噠……
    就在张贏处於即將昏迷之际,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。
    张贏有气无力地抬起头,在他模糊的视线之中,一个穿著黑色大衣的身影朝他们这边缓缓走来。
    现在的张贏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了,他瞳孔颤抖著看向前方。
    就在此时,一阵声音自他耳边响起。
    “朋友,”那人开口,声音带著一种懒洋洋的熟悉的调子,“你们的状態看起来不太好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