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是重量级的《战士手册》,决不能衝锋。
所以战斗风格不可能像巴丁一样,抡起斧头就往前面冲。
毕竟他是游侠,衝锋不会死,可我是战士,有百分之三十六的概率死於衝锋。
兽脚类呼吸系统,提供了极强的持久作战能力,几乎不会感到明显的疲惫,而血氧过於充分导致的瞬间剧痛感暴增问题,也因减速带得到了直接解决。
加上劣化版的巨魔再生,他当前是集耐力、持久、恢復、抗性、嘲讽於一体的机制怪物,除非敌人能迅速击溃防御,否则必定会陷入死缠烂打的垃圾时间。
当前队伍里,有巴丁的远程、近战支援,马库斯不確定崔希丝是否会留在黑麦酒,但想必会同行一段时间。
况且我可是队长,必须站在最前方,用绝不后退的坚毅背影来激励队伍。
但绝不后退,在《战士手册》里的记录可不少……
“盾术吧。”
“我以为你会考虑花里胡哨的剑术战技呢。”菲尔丁从木柜翻找出一本《军用盾术教程》,以及两本更薄的小册子,分別是《战技:怒斩》、《战技:刺戳》。
有了明確的训练安排,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许多。
首先是剑术,菲尔丁惯用的狮鷲王国军用剑术,脱身於一套以实用性为主的古代剑法,具体来源不详,但据说出自某位武器大师之手。
总体上,是一套以犁位起势为基准的刺穿型剑术,架势为剑柄放於腰部,通过灵巧的刺戳和挥砍,在最短时间完成进攻。
战场不是秀剑技的地方,缠打、格挡、绕身等技巧的实用性很低,且因为狮鷲王国职业士兵著甲率较高的原因,步伐就显得粗糙了一些,更强调直接闪躲。
“刺戳,是最高效的杀伤手段,你拼尽全力在对手的肩膀砍出一剑,却不及一剑刺穿內臟有用。”菲尔丁站在训练木桩前,给马库斯延时刺戳的精髓。
他的手放在腰间,未开锋的剑尖朝著训练假人的咽喉,话音刚落,右手向前刺起,抡出一道虚影,草人的咽喉应声扎出一道细长的口子。
这一剑刺中人的脖子,怕是会有点痛哦。
马库斯试了试,发现这和长矛的使用方法很类似,区別在於矛更长,攻击范围更远,而且发力更轻鬆。
那我为什么不用长矛?
他心里纳闷,继续重复刺戳的动作,用未开锋的剑刃给草人扎出数百上千个窟窿,那粗鲁不求省力的动作,让陪同训练的菲尔特眉头直跳。
刺戳的精髓在於用最小的力气,製造最大的伤口,你这像是打桩的蛮横动作,究竟在做什么?
在这个训练草人变成一团掛在木架上的碎絮后,队长终於忍不住询问:“你就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吗?”
“有啊。”休息的空隙,马库斯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。
我都流汗了,这难道不算累吗?
中午,吃了一顿香甜可口的木薯糰子和硬骨鲶鱼,马库斯又投入到紧张的训练。
“怒斩,是一种威力极大,但同时极容易出现破绽的选择,必须双手持剑,以追求最有效的杀伤。”
菲尔丁双腿分开的幅度比之前大一些,双手持剑举过右肩,迅速向前挥出一道精妙的圆弧。
为了给学徒证明五金幣的价值,他手上动作没停,身体带著胳膊巧妙转动,一条紧跟在怒斩后的剑花破开阳光,开始原地抡起大风车。
动作不快,但转身抡剑的动作极为流畅自如,能让受训者看清每个细节。
马库斯的眼睛,一直注意观察菲尔丁的手腕、胳膊和脚,剑术粗看无非挥、挑、刺、砍,但手腕如何转动,手与腿的配合,腰腹扭动幅度,这些都决定著出剑的质量。
一套剑舞下来,把菲尔丁累得不清,喘著粗气感慨战士上了年纪,体能严重衰退,只能靠经验和技巧来战斗。
马库斯望著手倚大剑休息的队长,心中嘀咕。
可我寻思,你看著也不过五十出头,怎么甩一套大风车像是进加帕斯帐篷似的,腿都软了。
“战士容易积累暗伤,有些是你最初没法察觉的,到了某个阶段,比如像我这种四阶战士,迟迟无法获得第二天赋,这身暗伤到了年纪就会爆发。”
“四阶战士?”马库斯接过双手剑,他对职业者体系確实没了解,只是隱约觉得,和菲尔丁战斗,死的肯定是自己。
这是种模糊的直觉,显然这个世界,有著明確的职业等级体系。
“嗯,四阶战士。”菲尔丁喝了一口麦酒,大喊痛快:
“听说是法师弄出来的东西,他们不是把魔法分为九阶吗,能使用几阶魔法的人,就是几阶法师,这套等级对多数职业来说,都错得很离谱,你能想像一个三阶盗贼,被一阶战士给砍成肉泥的样子吗,哈哈。”
队长又喝了一口麦酒,向没见过临河镇以外世界的码头小子说:
“但大家还是延续了这套等级理论,方便评估实力。
成为职业者的象徵,就是觉醒一个天赋,天赋有好有坏,你觉醒的应该是与战士极为適配的体能天赋。
但天赋只是一个职业者的起点,真正能决定职业者前途的,往往是专长的训练,我在军队里待了二十年,就没人比我更会训练新兵蛋子,哈哈。”
马库斯则是在思考,兽脚类呼吸系统算是觉醒天赋吗?这玩意梭哈来的,应该不算吧。
我的天赋肯定是逢赌必贏!
菲尔丁从台阶站起,拍拍马库斯的肩膀:
“抓紧训练吧,你的天赋很不错,只要愿意下苦功夫,肯定能弥补糟糕的技巧,我得去街上看看,等会感觉可以了,就先回去吧。”
“嗯,我再试试。”
一整天的时间,马库斯只练习刺戳与怒斩这两个基础战技,菲尔丁大叔的训练方针確实有效果。
刺与斩,两个最能发挥“剑”这一武器特性的方式,让他適应如何去控制一把剑。
汗水一滴滴流淌,成千上万次的刺戳与挥砍,已经把早上刚入手的训练长剑糟蹋成了铁棍。
他看了一眼天色,发现已经暗淡下来,在民兵营地里脱光衣服,冲了冷水澡,把身上的汗渍弄乾净,便准备返回烂泥街。
等回到家,打开木门,发现崔希丝正坐在床榻上,柳眉紧缩,似乎在沉思一些重要的事情。
马库斯走到水缸旁,盛起一碗凉水:“遇到高兴的事情了?想得这么深入。”
崔希丝摇摇头,语气带著一点莫名的失望:
“我在你之前做工的码头转了一会,看到一些事情,或许地表和地下,在某些地方,其实是一样的。”
“我对你的失望,不感到意外。”
“为什么?”崔希丝注视一副无所谓表情的人类,忍不住追问:
“你不应该尝试辩解一下吗,说那些被压迫的劳工,都是因为商人的贪婪,为了家庭的重担,被迫抗上压弯脊樑的箱子和圆木,这个世界本来会变得更好,只是有一批害虫啃食了根源。”
“我不在乎,这种事情应该交给哲学家和伟大的法师来思考,我只是刚从码头离开的年轻人,不想浪费时间在哲学问题上,如果世界会变好,早就变成了天堂,会变坏,这里应该都是混蛋。”马库斯喝了一口清水,耸耸肩说:
“可真相就是,这个世界不好也不坏,有好人也有坏人,但我们总得过日子,不能靠抽象的分析和感慨来生活。”
崔希丝沉默一会,接著问:“你信神吗?”
“我信。”马库斯点点头,没有一点犹豫。
“如果这些神能让我打贏桥牌,顺便在我口渴的时候送上两大桶麦酒,我当然会信。”
卓尔看著一副市侩口吻的人类,面无表情地內心笑著,我似乎开始理解你了,马库斯·诺尔菲兹,一个赤诚不演示的混蛋。
她没说出口,只是看著空荡荡的橱柜,老实说,那只是一个老鼠都不愿意光顾的破旧木箱。
“今天吃什么?我需要工作来偿还你付出的资金吗,你应该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。”
“暂时不需要,今晚去酒馆,吃一碗热腾腾的猪肺燉肉。”马库斯思索了一会,提醒道:“如果你吃到地精肉,最好咽下去。”
“我不太想吃那种骯脏的丑陋东西。”
“那你可以吃水果,酒馆的厕所还算乾净。”
崔希丝眼里红光大盛,面无表情从床榻站起,解开腰间的长剑,递给马库斯,冷声说:
“你吃什么,我就吃什么……但不能有辣椒!脏东西,碰到都让我感觉噁心。”
两人离开屋子,在黄昏里晃悠著向酒馆出发,期间崔希丝又是一副慢慢吞吞的模样,观察目中所及的一切在光线里发生变化,肩膀和马库斯挨得很近。
错落和不安,这是崔希丝站在天穹下最深的感受。
幽暗地域是能一眼看到穹顶钟乳石的地方,那是一个由无数庞大洞窟组建成的迷宫,错综复杂的断层和悬崖组建了卓尔精灵的家园。
但天空,她不適应,变成一个茫然无措的孩子,她不知道该往哪走。
“別发呆,崔希丝,你脑袋都快撞到摊位上了。”
“哦,哦。”
怎么感觉这卓尔,有点天然呆呢,和水晶棺槨里的睡美人简直是两个物种。
马库斯心中吐槽,领著戴上兜帽的崔希丝走进酒馆:“婶子,老规矩,来一锅最好的燉肉。”
诺拉看著按在吧檯上的三枚银幣,饶有兴趣观察神采奕奕的壮小伙:
“能从流浪狗嘴里討到钱,看来你的运气也不错呢。”
“他们没机会抢屎吃了。”
诺拉点点头,没有过问冒险的事情,看了一眼马库斯身后的兜帽人,从身段来看,肯定是个姑娘。
“坐吧,我让小约克把矮人大师叫下来,你的这位女伴,需要些什么。”
“水果,她是个精灵,吃素的。”
马库斯忽然感觉后腰被什么东西给锤了一下,转过头,就见到崔希丝抬起的血色目光,那表情像是愤怒和不满。
“放心,诺拉婶子不会对客人的事情多问,而且严格来说,你是半精灵。”
崔希丝眼里血光大盛,她越过硬汉的肩膀,就见到一副慈祥微笑注视两人的诺拉,那一瞬间,她被勾起了某种回忆——有时父亲也是这种神態。
距离她上一次见过,已经很久很久了。
“別多事,马库斯,我会自己做决定。”
“好吧,好吧。”
退开一步,让崔希丝接触第二个人类(马库斯直觉上坚信,这女人中午没吃饭),诺拉婶子笑眯眯看著兜帽下漏出的圆润下巴:
“需要点什么,来自地下的小姐。”
被一眼看穿身份的崔希丝,手掌猛地往马库斯腰间剑柄伸去,夺走武器,控制住局面,这是她遇到突发情况时的本能。
一只有力的手,攥住她的手腕,马库斯摇摇头:“別犯傻,婶子见过很多人,可能也遇到过你的同胞。”
崔希丝沉静下来,抬起头,阴影下的血色目光盯著诺拉,杀意在瀰漫:
“你都知道些什么,女人。”
“我曾经招待过一个男性卓尔,他有一双漂亮迷人的紫色眼睛,两把弯刀挥舞时像是花间的蝴蝶……当时他和你类似,身边有个漂亮姑娘的陪伴,还有个聒噪的矮人师傅,但他又和你不同,他的眼神很温和,充满了对爱人与伙伴的关心。”
混血卓尔一时愣住,马库斯能从她颤抖的手腕,感觉內心的惊讶与激动。
“那个卓尔,去了哪?还有其他卓尔吗,他们都在哪生活?”
“我不知道,姑娘,有些人只是偶遇,给平淡的记忆增加一点谈资,错过就意味著永远失去。”
果然诺拉婶子是有故事的女人,真想听听更多的八卦。
拽著卓尔坐下后,巴丁哼著小曲从二楼走来,见到坐在马库斯对面的卓尔,一下就犯难了。
所谓的碰头、谈论冒险,都是找个理由在酒馆里打桥牌、喝麦酒。
既然是打牌,肯定要对坐,否则就硬汉的身高,脑袋一探,他的底裤都被看穿了。
巴丁命令不识趣的队长:“你去坐对面,老巴丁不喜欢和女人挤在一起。”
“好吧,好吧,看来我这个当队长的,摊上了两个祖宗。”
“尊重长者,是每个年轻人都必须懂的道理。”
燉肉、水果、麦酒,很快端上桌,崔希丝观察手边噗通冒著热气的红通燉肉,陷入犹豫。
根据她的经验分析,这东西可能很辣。
她拿起木勺,吃了一小口,很烫、浓郁的香料味、还有一点內臟的腥味,勉强还行。
再试了一口麦酒,酸涩、辛辣的味道很糟糕,她不喜欢。
最后是水果,很甜,清香的汁水在舌尖绽开,口感很好,她很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