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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军第一悍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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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血战归来立大功
    “好!好个军令如山!”
    “好个不该想不知怎么想!”
    “是个有脑子的。”
    石撼山满脸的欣赏,拍著唐舜的肩膀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    “唐舜。”
    “不错,不错,有胆识,有头脑,有分寸!”石撼山一边查看著战场,一边頷首道:
    “老子当了二十年兵,没见过哪个什能在匈奴百骑的围攻下活下来,还斩杀二十多人!”
    “不容易,不容易!”
    “唐舜,本將记住你了。”
    “今夜,匈奴人不敢再来了。”
    他抬手一指烽燧,“这地方已经废了,墙塌了,水井也干了,守不住。”
    “听令,此燧弃守,唐舜,带著你的人,即刻返回大同休整。”
    “回头让王项洪把军功报上来,本將给你们行赏!”
    石撼山来的快,去的也快。
    马蹄声渐远。
    “听到了没?咱们活下来了,不用守了!还能记功!”
    “这一回,应该是真活下来了吧?”
    梁恩义一屁股坐在地上,仿佛用尽了力气,“什长,幸好你是咱们的什长!”
    “要换成我,把我们留在这里送死,高低参他娘的一本。”
    “谁知指挥使是故意说的?这就是他下的令?”
    “我嘞个乖乖,这群当官的,心眼子真多!”
    话音落下,梁恩义已经躺在了地上,抬头看天。
    这一回,他们没有力气大声欢呼,有的只是无尽的疲惫。
    马肉已经熟透,並且微凉,但他们却没有了吃的心思。
    梁恩义躺地上,卫纵靠著土台,程峰垫著尸首。
    他们简单处理了伤口,就抱著朴刀沉沉睡去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翌日一早。
    “来,串头。”
    唐舜早早醒来,带著他们掩埋同伴尸体之后,开始割匈奴人的首级。
    总共二十一颗。
    缴获匈奴弯刀三十四把。
    六匹矮马,两匹军马。
    弓十三张,轻甲两副。
    晨光微亮,火堆烧得只剩黑灰。
    他们把首级装进麻袋,掛在马鞍上。
    晨风吹过焦土,带来一丝凉意。
    四个人,八匹马,速度飞快。
    官道在前方蜿蜒,通向大同城门。
    太阳升到头顶时,他们才走到半路。
    程峰一路念叨,“二十一个头,二百一十两银子,就算剋扣一半,也有一百多两。”
    “马匹的话,按照三马分肥,两匹上交,两匹充军,剩下三匹咱们留著,不过分吧?”
    “发財了,发財了!老子从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!”
    卫纵嗤笑,“若不是什长厉害,你哪有打富裕仗的机会?”
    梁恩义闷声插嘴:“若是没有什长,恐怕昨天下午就跑光了,这会儿都是逃兵。”
    三人同时看向唐舜。
    唐舜轻笑著,“走快点,儘快回到大同城。”
    半个时辰后,大同城门已经能望见。
    城门口有巡逻兵走动。
    唐舜走在最前。
    城门兵丁看著他们满载而归的“战利品”,眼神格外火热。
    唐舜脚步没停。
    他们穿过辕门,直奔王项洪的营房。
    四人在主帐前站定,浑身焦黑,衣甲破碎。
    唐舜踏前一步,“麻烦通稟,唐舜带队反营,杀敌二十一人,缴获战马八匹,折损七人。”
    传令兵扫了他们一眼,前往大帐通报去了。
    程峰低声说:“咱们先换身乾净衣服?”
    卫纵摇头,“等下令。”
    梁恩义蹲下身,把麻袋放在脚边。
    唐舜站著没动,目光盯著帐帘。
    里面传来碗碟轻碰的声音。
    不多时,穿著校尉亲卫服色的士卒走了出来。
    “可是唐舜什长?”
    唐舜点头。
    那人脸上挤出笑,“王校尉知道你们回来了,说诸位辛苦,快换身衣服,去校场等候。”
    卫纵眼睛一亮,“校场等候?可是要宣读战功?”
    传令兵点头,“自然,如此大功,可振奋全营。”
    “只是,需要时间核对,所以你们要等候片刻。”
    梁恩义兴奋地拍大腿,“总算熬出头了!”
    唐舜却没说话。
    他盯著那传令兵的笑脸,总觉得不对劲。
    但眼下没有退路。
    他低声说:“走,换身衣服,去校场。”
    三人跟著传令兵往侧帐走去。
    侧帐外,传令兵招招手,“把兵器放进去,首级留下,穿便服去校场候著,等校尉发话。”
    四人互看一眼。
    唐舜缓缓抽出腰间刀,放在地上。
    程峰也把刀搁下。
    卫纵解开箭壶。
    梁恩义脱下染血的皮甲,露出里面破烂的中衣。
    他们换了营中发的粗布衣,一同站在校场正中。
    风从背后吹来,吹得人发冷。
    程峰搓著手,“一会儿该给多少银子?一百两?”
    卫纵低声道:“还有弓箭和马匹的钱。”
    梁恩义吸了口气,“够买好几亩上號的水田了。”
    咚咚咚——
    不多时,战鼓急促响起,这是集结的號令!
    安静的营盘,顷刻变得喧囂。
    一个个兵卒从土楼中走出,迅速集结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他娘的,都出来了!”
    程峰哈哈大笑,“当了这么多年兵,总算轮到老子出风头了!”
    “好教他们知道,老子们留下断后,不仅杀了二十多个蛮子,还见到了指挥使!还吃了肉。”
    卫纵突然一脚踢在程峰腿上,“吃肉的事,不要提!你不要命了?”
    “哦对对对。”程峰訕訕一笑,但嘴角勾起,怎么都压不住那一抹得意。
    唐舜脸色却凝重起来。
    集结归集结,却带著长矛和弓箭。
    这是何意?!
    咵咵咵——
    很快,成群的兵卒,在队正的指挥下,往校场靠近。
    程峰大笑著,高举没有受伤的右臂,向这些袍泽打著招呼。
    “弟兄们,俺老程回来了。”
    “俺隨便出去转了一圈,宰了七个匈奴蛮子,不算多。”
    “顺便还跟匈奴的百骑打了个照面,没死。”
    队列之中,没有任何人回应。
    一个个沉默不语。
    不少跟程峰几人相熟的,面露不忍,不停打著眼色。
    “不对劲,不对劲。”
    卫纵握紧了拳头,“什长,他们这是做什么?”
    “怎么把我们围死了?!”
    “这不像宣读犒赏!”
    唐舜深吸口气,还没来得及回应。
    就听一道充满戏謔的声音传来:
    “本校让你们守三天,算起来,今天是第一天吧?怎的就回来了?”
    兵卒散开,一个穿著军中棉服的刀疤男子出现。
    正是校尉,王项洪!
    他背负双手,轻轻一点,“来人,把这几个违抗军命的乱兵,就地格杀!”
    “今日两百人悉数到场,就是告诉你们。”
    “违抗军命,这就是下场!”